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月”活动的
通 知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关于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3]42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近三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此,我局将举办为期一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活动举办期间,我们将提供各种岗位信息及就业政策咨询,希望广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前来参加。
举办时间:2015年9月16日—10月16日
举办地点:(1)、麻阳县就业服务局二楼大厅
(2)、佳惠超市前(9月16日)
联系电话:0745—5828221
麻阳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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