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

2017年秋季麻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7-05 15:57 浏览次数:814 次 【字体:

为切实加强2017年秋季麻阳城区新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教育法规并结合实际,经教育局党组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制定2017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新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兼自愿调剂的办法招生,各部门及学校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小学新生招生基本要求:一是招生不与儿童原就读的幼儿园、学前班挂钩;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提交证件报名的后果自负;三是禁止多校登记,凡在预报名中多校重复登记者,一经查实取消抽签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划分

 ()小学招生计划(31个班,1705人):锦江小学老校区招  10  个班,550  人;锦江小学新校区招6  个班,330  人;民族小学招8个(含漫水村小)班,440人;富洲学校小学部招7个班,385人。

()初中招生计划(37个班,2035人):锦江中学招  22个班,1210人;民族中学招5个班,275人; >富洲学校中学部招10个班,550人。

 ()小学新生入学区域规划:

锦江小学新、老校区:大弄口路南——人民路南——沿江北路西——五一东路北——五一西路北——凯发三角坪北——铁路线以西。

民族小学:沿江南路西——五一东路南——五一西路南——凯发三角坪南——铁路线以东;城东;舒家村乡、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村乡、尧市镇、文昌阁乡、锦和镇、郭公坪镇等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弟。

富洲学校:人民路北——大弄口路北——锦江河西(原县公安局至鱼尾巴);高村镇(原栗坪、谷达坡、绿溪口等区域)、大桥江乡、吕家坪镇、黄桑乡、岩门镇、谭家寨乡、石羊哨乡、板栗树乡、兰里镇、和平溪乡等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弟。

 ()初中新生招生区域及对象范围

锦江中学招生区域及对象范围:锦江河以东,铁路桥以北,高村镇磨刀岩及以西,羊古脑及以西区域户籍和有合法房产的子弟;2017年春季原锦江小学在籍生以及石羊哨乡、兰村乡和原谷达坡乡等地择校生。

民族中学招生对象范围:民族小学非城东房产和户籍的毕业学生;  石羊哨乡、兰村乡和原谷达坡乡等地择校生;舒家村乡、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尧市镇、文昌阁乡、锦和镇、郭公坪镇等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弟。

富洲学校初中部招生对象范围:本校小学毕业学生以及原锦江小学毕业生自愿就读富洲的学生;石羊哨乡、兰村乡等地择校生;高村镇(原栗坪、谷达坡、绿溪口等区域)、大桥江乡、吕家坪镇、黄桑乡、岩门镇、谭家寨乡、石羊哨乡、板栗树乡、兰里镇、和平溪乡等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弟。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即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年满六周岁(20118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高村镇城区户籍或在高村镇城区有合法房产(第一批次); 2.非高村镇城区户籍,务工、经商且正常营业一年以上(务工、经商截至2017630日以前满一年)且合法居住的人员子女(第二批次);3.调入高村镇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子女(第一批次)。

四、学位安排办法

根据户籍将儿童分为高村镇城区与非高村镇城区两类,分批录取,录满为止。所有公办小学的富余学位全部用来接收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儿童录取完后,尚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可补录务工经商未满一年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布录取符合入学基本条件儿童的同时,向市民公布尚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及学位数,家长可到尚有富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补录根据富余学位录满为止。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小学一年级

 1、宣传发动。通过向城区幼儿园大班所有家长发放《告城区学前班家长书》,在麻阳政府网、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关于城区招生的主要信息,在城区幼儿园或人口集中区域张贴招生宣传资料;同时在招生学校设立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来电来访咨询。

2、第一批次招生:高村镇城区户籍及合法房产(含公租房、廉租房住户)子女。201771011日,安排人员集中初验学位申请资料,家长必须在两天之内,按要求到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资料,工作人员核对家长提供的材料并审核申请资格。初验通过后,现场打印该生的《麻阳城区2017年秋季新生学位申请表》,  由家长签名确认。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必须按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到所属区域学校报名,不按时按要求报名的,责任自负。

3、公布富余学位。2017713日,在县城步行街出口公布各校富余学位,同时家长可以在“麻阳政府网”查询相关信息。

4、第二批次招生:非高村镇城区户籍与房产的,务工、经商且正常营业一年以上且合法居住(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子女。2017715日,分学校集中初验学位申请资料,家长必须在当天之内,按要求到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资料,工作人员核对家长提供的材料并审核申请资格。717日初验通过后,参加富余学位抽签。凡属第一批次招生对象不得参与第二批次抽签报名。

5、统筹学位。两个批次招生工作完成后,若有空余学位,718日,予以公布富余学位数、报名抽签地点。统一组织补录抽签。其中符合锦江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的按新、老校区进行二次分配。如非城区户籍申请者人数超出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数,没有抽到城区学位号的学生由家长带回原籍就读。

6、申诉和质疑。家长如有对学位安排结果质疑,可向县教育局申诉。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对申诉问题进行复查,并及时给予答复或纠正。

7、新生报到。2017830-31日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该生学位。

(二)初中七年级

1713日组织民族小学非城东户籍和房产的学生参与锦江中学富余学位的抽签。

2、符合锦江中学招生要求(2017年春季原锦江小学在籍毕业生以及石羊哨乡、兰村乡和原谷达坡乡等地择校生;民族小学及富州学校城东房产和户籍的毕业学生;)的学生由教育局统一发放通知书。

六、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者应提交的合法有效证件资料(作为申请学位依据,应真实、合法、有效和尽量齐备)

(一)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全家户口簿

(二)非城区户籍父母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1、全家户口簿

2、《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书》。

3、购房户:①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居住房产权证,下同)(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②2017630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缴纳的全额付款凭证(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同时提供父母电费缴费凭证。

(三)非城区户籍父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1、全家户口簿。

2、居住证(仅外县市户籍需提供)。

3、务工证明或经商证明。 A、务工证明:①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正式有效地劳动合同;②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父母双方或一方自主择业缴纳的一年以上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B、经商证明:个体经商户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父母必须是法人)。

4、工作证明:正常工作调动的国家公职人员需提供调令及近三个月的工资表。

七、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有关说明

(一)关于“非城区户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要求父母在城区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下其一: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现有《居住证》和换证前的《居住证》,累积时间显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拥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书》;

3、《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中明确2017630日前交付房屋的(《购房合同》需附缴纳全额房款的付款凭证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

42016630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附一年以上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2016630日前办理的在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和营业执照年限的证明材料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营业执照可以证明在城区务工经商的年限。因此尽可能提供所有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在城区务工经商时间越长,学位申请优先。

(三)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未交付使用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2017630日后才入住的,学位紧张学校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

2、本城区拆迁户确未购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且将入住区域的证明,并以安置地确定其就读学校。

单位改制或房改期间未办房产证的,可由单位复印产权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

八、补充规定

(一)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有城区户籍的学位申请者不能就读申请地段学校,非城区户籍的学位申请者回原籍就读。

(二)学位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或不按要求申请的,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三)高村镇辖区原设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原划分的区域到就近学校或教学点报名。

九、严肃招生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不核发公用经费;各单位、各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对有关单位与个人在招生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有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违规择校要求。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73

打印正文 关闭页面

相关信息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