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麻阳慈善会集中助学活动方案
2016年度麻阳慈善会集中助学活动方案
(2016年7月)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的慈善精神,切实减轻我县贫困家庭因子女入学的经济负担,麻阳苗族自治县慈善会特开展2016年度集中助学活动。
一、救助对象及条件
麻阳籍应届高中毕业学生,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①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学兼优的学生;
②参加2016年全国统考,并考入二本以上(含二本)院校;
③家庭为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户的学生;
④孤儿、独生子女户或两女户家庭。
已获得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卫计委、县妇联、团县委等助学活动资助的,原则上不予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对被确定为慈善助学活动对象的,按照2000-3000元/人的标准,采取现金发放形式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救助程序
1、本次活动自7月中旬启动,8月中旬前做好相关调查摸底工作。拟8月底或9月初召开全县慈善助学现场会,发放慈善助学金。
2、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均可到县慈善会领取《麻阳苗族自治县慈善会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发放审批表》一份,按要求填写并到相关单位盖章后,交县慈善会审批。
到县慈善会办公室审批时,带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低保证、独生子女证或两女户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
3、县慈善办建立贫困生助学资料库,对已经核准的贫困生在网上公示,实行名单公开,既扩大宣传效果,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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