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麻阳艺源职业技术学校资质考察的公示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我们通过组织人员对麻阳艺源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认为该培训学校符合初级培训办学条件,教师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达到教师上岗资格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符合社会办学条件。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十日内(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2日)向我局就业培训股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45-5831093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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