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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主题: 液化气瓶报废检修费用户承担
来 信 人: 贺路 来信日期: 2018-01-12 信件编号: 23329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

? ? ? ? 2018年1月12日,我打液化气站电话,请求送一罐液化气,送气工作人员到达后,说我的液化气罐属于报废的,液化气站不会回收,需要收检修费四十元。我有些想不通,液化气一直是液化气站送的,气罐也是液化气站换的,而且上一次换气的时间是2017年8月份,同样也是打液化气站的电话送来的,为什么现在又说要报废了,那当时换的时候怎么拿报废的气罐给我换,现在又说要我们用户承担报废气罐的检修费。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其中的安全隐患问题,费用转嫁问题。

评价: 未评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时间:2018-01-15
处理状态: 已转交 县住建局 处理,要求办结时间为 2018-01-24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住建局
处理时间:2018-01-1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贺路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县住建局燃气办立即对您所反映的事情进行了调查,您1月12日换气的气瓶确实不是中民公司的,也到了报废日期,据我们了解,您以前一直在麻阳中民燃气公司换气,但中间您又在其他的网点换了气,那些送气工所提供给您的气瓶是快到了报废期的,因此才导致这次的误解,但是麻阳中民燃气公司已给您换了合格的气瓶。现告知麻阳中民燃气的送气电话统一为96517,瓶身也有标志,请您下次换气时认准送气电话和气瓶标识。 感谢您对麻阳燃气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欢迎您对麻阳燃气工作进行监督。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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