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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关于麻阳县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201753,麻阳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利用乡镇赶集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宣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
201711起施行。为了让广大民众充分认识新法,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利用全县各乡镇赶集日进行主题为“野生动物保护、创建生态文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通过设置展板、咨询台、悬挂横幅、播放法律条款录音等形式,重点宣传法律确定的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及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单、宣传手册、纸杯、手提袋等,进一步提高民众的法律知晓率,让群众明白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让群众明白法律规定什么可为、什么禁止及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为依法行政及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为野生动物保护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坚决遏制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滥捕滥猎滥食等违法犯罪的高发势态,提供了有力依据,对建设生态文明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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