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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职责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设六个行政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主任:郑德送  58803112171123

    统筹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信访、保卫、保密、宣传及上传下达等工作;承办全县林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承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事股股长:向玉清  2170926

拟定林业人才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基层林业站、林业公、检、法等机构人员工资调整、职称申报、人员调整、人员退管、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职工教育与培训,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股长:田   

研究提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林业资金投放使用和县级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

(四)、资源林政及法制股股长:黄民竹  5880081

贯彻执行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方针;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指导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基层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及经营加工行为的行政许可、国有集体森林资源流转许可的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许可的审核审批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教育和林业法制业务培训;承办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

(五)、造林股  股长:田年杰  2170716

制定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方面的营造林计划和规划,监督执行营造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林木花卉的培育;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采集、贮藏和林木种苗繁育、质量监测;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审批,负责开展和管理全县林业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对世行贷款造林、退耕还林、长防林等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造林绿化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全县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美化方面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美化规划,签定绿化责任状,制定绿化标准、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推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组织开展造林绿化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四佳”、园林城市、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的组织评选上报工作,做好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核、申报、表彰工作;统计汇总全县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进展情况定期上报绿化成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城乡绿化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部门与地方合作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保护工作;负责向地区绿委办、县委政府报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的开展情况;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县绿化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森林动植物保护股  股长:郑天喜  2577577

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负责古树名木采伐移植许可的审核审批、野生动物的捕猎、训养及经营加工许可的审核审批,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国家和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根据县林业局的工作职责,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设十一个直属事业机构。

(七)直属事业机构

1、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 大队长:张峰  5823536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林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县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以及古树名木的采伐、移植,野生动物的捕猎、训养和经营加工等行为的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承办全县所有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副科级) 主任:黄前勇 

负责全县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维护林区秩序稳定;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主要对乡镇调解不成的村与村、村与组、组与组之间的山林纠纷,以及同一乡镇区域内发生的乡镇林场、国有林场之间,和全县乡镇之间发生的集体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山林纠纷负责组织调处。

3、林业资源管理办公室(副科级) 主任:郑流平 

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编制全县林木采伐限额,分配下达全县年度森林限额采伐计划;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国有竹园管理、造林与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地林权登记发证管理、生态公益林管理、林产工业管理、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等工作。

4、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副科级) 主任:滕建生

承担全县林业科学技术教育和普及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承担全县林业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承担全县各项林业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及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建档和数据更新工作;承担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5、林地林权管理办公室  主任:舒三洪  2173487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林地管理全面工作,宣传贯彻林地管理的政策法规;按权限法审查、核实、审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并上报,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负责林权变更登记管理及法律法规赋予林地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
    6、公益林管理站  站长:唐先军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公益林区的规划和落实;依法组织护林员对管护区域内的重点公益林进行管护,加强对管护人员上山巡查管护的督查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公益林区内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乱砍乱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木的防范机制,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治理;负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偿基金使用的安全运行。

7、林业产业管理站  站长:舒崇喜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短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林工企业、林场、苗圃的森林采伐限额和经营方案的编制;负责全县林区公路规划、修建、养护、管理及治理林区“三乱”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产品价格及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全县采脂技术规程及松香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产工业、竹木加工经营许可初审、国有林、森林旅游等管理工作。
    8、林地(林木)流转服务中心  主任:郑 

承担林木林地流转市场策划、林权变更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准备流转的林木林地权属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审查;负责对准许流转的林木林地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和资产评估;负责对准许流转的林木林地进行招投标和竞价拍卖;负责对已经流转的林木林地进行登记,整理相关资料,并移送至林权发证机关申请核发证书;负责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开展法律咨询和林产品供求信息收集发布等服务;承担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9、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  队长:白兴明

主要职责:负责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负责资源调查、营造林验收;森林资产评价、林业司法鉴定等工作。
    10、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 所长:滕 

编制本公园的中、长远发展规划;负责本公园的造林绿化及人员管理;负责本公园的森林保护,防止不受破坏;负责本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11、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站(加挂在计划财务股)

纪检(监察)按有关规定设置。

(八)二级机构

1、西晃山国有林场  场长:谭华志

职责范围: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国有林场规划计划编制;国有林木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场示范基地建设。

2、木材公司  经理:舒福松

职责范围:经营木材,管理木材公司林场,护林防火;做好稳定工作。

3、国有苗圃  主任:江小文

职责范围:培育优质壮苗,服务社会,造林绿化;推广良种,示范群众育苗;承担上级交给的各项育苗任务。

(九)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责

由县级主管部门受权履行国家有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一是协助乡(镇)政府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二是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参与管理和监督林木采伐及其伐区的调查设计和验收工作。三是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林木、林地规范流转服务,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四是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以及乡村林场和个体林场的管理。五是配合乡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护林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培训技术咨询与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六是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监督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负责森林消防责任状管理及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重大森林消防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参与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拟定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乡镇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布火险预报,组织开展森林消防检查,适时建议县政府颁布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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