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麻阳县民政局 2016 年度 部门 决算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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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1)基本职能和工作任务
????民政局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困难户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组织捐赠、扶弱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以及烈军属及在乡老复员军人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做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接收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并督促落实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导开发利用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负责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随军家属,指导军休所建设、管理,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负责承办农村和城镇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审核报批和低保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日常管理;负责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福利企业的生产和管理,监督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做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辖区地名命名、更名、街道和生活区门(楼)牌编码、设置和管理,以及收集整理和更新地名资料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7个(人事股、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地名区划股、老龄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共计7个职能股室;下设14个二级单位,其中,1个副科二级单位(县老区办),13个正股级二级单位(婚姻登记处、光荣院、慈善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民间组织管理中心、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新增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救急难办公室)其中县老区、光荣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财务独立。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收入总计14287.42万元(含殡葬事务管理中心收入450万元、救灾资金收入720万元)。较上年收入情况对比:财政拨款收入14281.3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819.44万元,增长121%,收入增加幅度原因为机构合并,收入和支出都有增加。其他收入6.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5.51万元,减少93.97%。
2、2016年总支出14180.42万元。较上年支出情况对比:基本支出13730.42万元,比上年度9375.31万元,增长195.11%,项目支出450万元,比上年增加250万元,增长12.5%。
(二)2016年度收入结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4281.3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9.96%。
2、其他收入:6.09万元,占本年度总收入的0.0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1418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0.4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6.83%。项目支出45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3.17%。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281.3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819.44万元,增长121%,财政拨款支出14177.3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402.17万元,增长196.8%。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518.21万元,占总支出的3.65%,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61.45万元,津贴支出167.74万元、奖金支出102.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8.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9.41万元,占总支出的1.34%。其中办公费42.11万元、印刷费用14.02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7.14万元、邮电费6.3万元、差旅费20.55万元、维修(护)费11.23万元、租赁费0.22万元、培训费5.54万元、招待费16.14万元、劳务费7.02万元、工会经费6.86万元、福利费7.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2.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11977.98万元,占总支出的84%,其中退职(役)费8.7万元、抚恤金907.2万元、生活补助2688.28万元、救济费7637.53万元、医疗费657.99万元、奖励金4.7万元,住房公积金29.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7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07.75万元,占总支出的1.46%,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4.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3.09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及革命老建设项目。
5、项目支出450万元,占总支出的3.17%,全部用于殡仪馆建设项目。
6、其他支出3.07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六)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366.68万元,占总收入的2.56%。
2、本年基本支出834万元,占总支出的5.88%,其中用于社会福利支出608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26万元。
???(七)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16万元,比预算减少27.73万元,降低34.71%。分项为:
????1、公务接待费支出16.13万元,比预算减少39.87万元,降低7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3万元,比预算增加12.14万元,增加5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合并,社会救助管理局等二级机构的车辆全部合并到局机关,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增加;二是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调查、兜底扶贫对象调查等大型专项行动,下乡租车费用大幅度增加。三是存在跨年度结账的情况,上年度欠账在本年度结算,造成本年度费用增加。
????3、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4,共计接待人次1403。
???(八)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41万元,比2015年减少85.59万元,降低31.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开支,减少办公经费,严控招待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5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本单位购置电脑、办公用品、救灾物资等支出。
3、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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