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高村镇逢爷社区二小区富州南路东201号,江喜兰的不动产证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土地证号为麻国用(2014)第1090号;房产证为麻房权证城区字第715000669号。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
???? 特此声明。??
?? ?声明人:江喜兰??
2017 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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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声明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