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概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西北部,东与辰溪县相连,南与鹤城区、芷江县接壤,西与贵州省铜仁市交界,北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泸溪县毗邻。东西长66公里,南北宽55公里,总面积1568.19平方公里。麻阳是全国5个苗族自治县之一,有“中国冰糖橙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最美养生栖居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美誉。
2014年,全县辖17个乡、6个镇、1个管理处、305个行政村、17个社区,总人口40.3万人。是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综合经济指标
国民经济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8.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40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19.58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24.05亿元,增长11.7%;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5:35.2:39.8调整为24.8:33.7:41.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GDP达到16628元。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
农村经济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全县以新农村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以集约农业为着力点,抓住国家“十二五”大兴水利机遇,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力促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和谐,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57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农业16.85亿元,增长5.3%,林业0.52亿元,增长7.6%,牧业4.82亿元,增长0.3%,渔业0.38亿元,增长6%。
主要农牧渔业产品收成较好。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0.95万吨,比上年增长2.9%;油料总产量1.52万吨,增长 6.9%。瓜果总产量36.28万吨,增长4%,其中:柑桔28.7万吨,增长3.3%,蔬菜产量8.52万吨,增长7.6%;牲猪出栏20.39万头,增长1.9%;山羊出栏3.59万只,增长2.3%;家禽出笼378.01万羽,下降3.1%;水产品总量0.39万吨,增长7.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困中求进。全县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大工业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全县工业生产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7.06亿元,增长7.9%,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5亿元,增长7.8%。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有所下降。全县完成发电量28517亿千瓦时,增长18.8%,饮料酒2176千升,降低27.6%,铜精矿5932吨,降低1.2 %,碳素钢26777吨,降低23.5%,铁合金45676万吨,增长7.1%。
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356万元,降低46.1%,实现利税总额9290万元,增长2.8%。
建筑业约有下降。全县建筑企业总产值达到5.95亿元,下降0.7%,实现增加值2.29亿元,下降0.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全县进一步加大对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城东新区开发,城乡建设取得很大成效。全年施工项目149个,比上年减少36个,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69亿元,增长20.2%。其中:500万元以上城镇投资40.4亿元,增长21.5%,其中更新和技术改造37.94亿元,增长24.2%;房屋施工面积37.98万㎡,增长1.9%,其中,住宅面积35.83万㎡,降低0.9%。
五、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全县货运周转量达到2.69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1.3%,客运周转量达到2.99亿人公里,增长11.6%。
通讯信息事业持续发展。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27亿元,增长1.8%,年末固定电话用户达到3.71万户,增长0.8%,移动电话用户17.56万户,增长10%,互联网用户1.72万户,增长12.4%。
六、商贸和招商引资
国内贸易增长较快。全县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城乡商业网络建设,发展物流业,积极组织主要商品下乡,拉动了居民消费。全年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2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批发业2.35亿元,增长12.6%,零售业15.34亿元,增长12.7%,住宿业0.29亿元,增长3.3%,餐饮业2.27亿元,增长12.5%,全县消费品市场购销两旺,居民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对外贸易形势趋好。全县完成出口交货值20115万元,比上年增长9.6%。
招商引资成果显著。全县引进项目17个,合同引进县外资金18.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6.52亿元,增长10%。
七、财政、金融与保险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县积极培植税源,加强征管力度,财政收入稳步提高。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3.62亿元,增长4.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0亿元,增长3.7%;财政总支出16.68亿元,增长3.2%。
金融保险业务发展较快。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58.88亿元,增长12.5%,其中:居民储蓄余额48.36亿元,增长9.5%。各项贷款余额32.16亿元,增长13.3%。保险业务进一步扩大,全县保险业务收入达到8215万元,增长11.8%,保险业务支出4429万元,增长12.5%,有力支持全县经济发展。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县大力推进“科技兴县”,狠抓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科技知识的普及。一年来,成功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7项,专利授权22件。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县有中等专业(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1171人,专任教师65人。普通中学24所,在校学生16741人,专任教师1290人。普通小学128所,在校学生23700人,专任教师1386人。特教学校1所,在校学生46人,专任教师7人。幼儿园(含民办)166所,入园儿童12535人,幼师74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5.9%,初中入学率为82.4%。2014年全县考入本、专科1026人(其中:本科380人,专科646人),高考录取率达到91.85%。
九、文化、广播、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图书馆1个,群众业余表演队126个,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户)315家。广场歌舞、长寿太极、民间书法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极大丰富了全县人民的精神生活。
广播事业快速发展。全县电视覆盖率达到96.9%,广播覆盖率达到40%,有线电视用户达到4.63万户。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县各类医疗机构达到33个,农村卫生室256个,拥有床位1866张,每千人拥有卫生床位5.3张,卫生技术人员1649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29 人。医疗条件不断改善,疾病预防力度进一步增强。
体育事业成绩显著。全县体育健儿在市以上举办的各项比赛中,获金牌67枚、银牌54枚、铜牌32枚。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节能减排取得一定成效。全县规上工业能源消耗总量5.04万吨标准煤,增长1.97%,其中,原煤消耗量3.61万吨,电消耗量1.55亿千瓦时,万元GDP能耗0.64吨标准煤,规上工业能耗降低率5.4%。污水日处理能力1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66%,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94%,城区大气质量完全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全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安全生产形势稍有起伏。全县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1起,死亡11人,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19,比上年多0.16个点。
十一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总户数为11.62万户,其中:农业户9.8万户,非农业户1.82万户,总人口达到40.3万人,农业人口35.35万人,非农业人口4.95万人,男性人口20.79万人,女性人口19.51万人,性别比例为106.6:100,少数民族人口32.36万人,占总人口的80.3%。全年出生人口5121人,出生率为14.34‰,死亡人口1903人,死亡率为6.44‰ ,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全县计划生育率为91.74% 。城镇人口较快增长,2014年全县城镇总人口达到10.4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658元,增长7.6%,农民人均纯收入5373元,增长12.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506元,增长5.9%,农民人均消费支出4548元,增长21.8%,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达到13057元,比上年增加1998元。
就业形势有所好转。全县进一步加大劳动就业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480人,年末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74万人,其中在岗职工1.71万人。全县单位从业人员取得劳动报酬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6.44亿元,增长14.8%。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达到1.7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参保人数19.32万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2.04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7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0.66万人。全县实现低保金、养老金的足额发放和医药费按规定报销,促进社会稳定。
十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民意调查中,综合得分94.81分,全市排名第4位;在省委活动办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民意调查中,满意率总体评价排名全省第30位。
活动开展扎实有序推进。县委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和部署。认真开展2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全体班子成员在思想上受到了一次大洗礼;广泛采取领导蹲点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表、网络信箱、“征求意见大篷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396条。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剖析深刻、触及灵魂,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班子存在的“四风”问题。会议氛围严肃认真,班子成员不评功摆好、不避重就轻,起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加油鼓劲的作用,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对接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制定了16项配套制度;针对本县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制定出台32项制度,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成果得到巩固。
整改落实卓有成效。针对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认真制定县委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在电视台、红网、麻阳政府网等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和审批项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进一步严格行文程序和发文范围,全县性会议同比减少39%,县级文件精简20%,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精简64.7%。清理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开展公务用车专项督查4次,查处违规使用、停放公车30台次,报废公车4台,清理清退超编、超标配备公车6台。严格管理办公用房,全县超过规定使用面积50%以内的办公用房330间、超出50%以上的办公用房13间共1683平方米全部腾退、清理、整改到位,整改利用闲置办公用房774平方米。严肃查处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2014年上报的1608户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验收,取消了144户项目资格,涉及金额155.6万元;对廉租住房进行清理,共查处违规入住11户;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22起、22人;查处涉农利益案件39 起、39人;查处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9 起、33 人;查处食品药品方面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4起、74人;查处环境保护方面侵害群众利益案件46起、46人;查处发展教育事业方面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0起、12人;查处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6 起、36人。强化作风监督检查,开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18次,发现干部“庸、懒、散、拖”问题26个,免职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人;查处“吃、拿、卡、要”案件3起,查处违纪人员5人;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2起,收缴违纪金额360多万元,其中1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新增通村客运车辆136台、乡镇学校车辆40台,化解信访积案23件、矛盾纠纷765起,清退涉农乱收费108万元,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出行难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十三、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关于工作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文件制度,规范了调查研究、学习考察等行为;着力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经费;转变新闻报道方式,注重报道效果,更加突出基层一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民利;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活动,扎实开展“双联双促”“民情碰头会”“三联七到户”“服务群众结对子”“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等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千人评百人”活动。邀请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行业代表对县直40个单位的100名股(室、站、所)长就服务质量、执法行为、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有效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股所长现象”明显好转。举办电视问政节目2期,城管、住建、规划、交通、安监、交警、公路等7个被问政单位作出的32件整改承诺中,已有21件整改到位。严厉整治党员干部“吃、拿、卡、要”行为,查处案件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查处案件2起。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2起,收缴违纪金额360多万元,其中1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法制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大力排查化解矛盾,共排查矛盾纠纷1280起,成功调解1176起。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开展了“平安乡镇、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评选出“平安家庭”示范户6000户。扎实开展严打整治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4起,查处治安案件389起,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20件,受理刑事案件128件,审结115件,抓获违法人员403人,批捕犯罪嫌疑人130人,判处罪犯173人,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
司法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级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59个,成立县乡流动调解庭24个,建立公安派出所、法院、检察院调解室16个,配齐农村11个警务室专职民警,聘请了22名专职协警。推行政务、司法公开,开展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共评查代表性案件10件,评出精品案件2件,合格案件5件,一般瑕疵案件3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有效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规范等问题。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每个乡镇均配备2-3名法律顾问。
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有效提升干群法治意识。政法工作获得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县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先进单位。
人大立法。立足苗族自治县实际,切实发挥人大职能,提高人大民族立法质量,县人大制定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批通过,有效解决柑桔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将有力促进柑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五、党的建设
党建工作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管党意识,先后9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解决党建重大问题20多个,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服务性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推动3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提升。完善常委分工负责和联系点制度,12名县委常委共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33个。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80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党建述职评议。
党建保障水平。扎实推进乡镇“六小一中心”建设,县财政配套1282万元,新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5个、小套房618套。投入1671万元,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76个。按照5万元/年标准落实县城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村组织、建制镇社区、县城社区运转经费分别达到6万元/年、8万元/年、15万元/年。按每人每月500元、1800元标准落实村、社区书记基本待遇。设立偏远乡镇300元/人/月、城郊乡镇100元/人/月、其它乡镇200元/人/月的“安心基层奖”。每年安排10万元,为村(社区)主要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建的主体工程来抓。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顺利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304名村书记,其中35岁以下27人。选派80名优秀机关党员干部到后进村、难点村担任“第一书记”。从严从实建强党员队伍,坚持“三倾斜”“两优先”,发展党员228名。夯实党务工作者队伍,对乡镇配备1名分管党建的党委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和1名以上组织干事,选聘50名党员干部到“两新”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直接联系群众形成新常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拓展和深化“党代表工作室”“一人学一技”“网格化管理”等载体做法,坚持“三联七到户”与“民情碰头会”“服务群众结对子”“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有机结合,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发展。乡镇干部联系农户6万多户,走访群众18万多人次,召开乡村2级“民情碰头会”1980场次,20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到社区报到,排解各类问题2230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带头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履职,积极协调其它职能机关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4次,通过召开书记办公会、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听取纪检工作专题汇报27次。狠抓“一岗双责”,通过会议、谈话等形式,经常性督促县级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健全县委统一领导、纪委具体执行、各级党委(党组)齐抓共管、其它职能机关协同作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为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保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2014年立案62件,结案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