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城路吉运路段和老石桥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新城路吉运路段和老石桥路的通行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新城路吉运路段和老石桥路的车辆实行单向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城路吉运路段(铁路桥至老日化厂)只允许车辆(包括非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禁止车辆(包括非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老石桥路只允许车辆(包括非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禁止车辆(包括非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二、禁止新城路吉运路段、老石桥路违法停车。
三、禁止从水果市场路口、变电站路口往新城路的车辆左转;禁止从建材市场路口、水果市场路口往老石桥路的车辆左转。
四、禁止车身高超过4米的车辆进入老石桥路。
五、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通告》,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诱导通行,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凡违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六年九月九日
上一篇:汛情通告麻汛[2016] 6 号
下一篇:停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