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麻阳岩门至拖冲公路工程项目招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省道麻阳岩门至拖冲公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业主: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境内,起点定于麻阳岩门国道G209 江口溪桥头( 对应G209 桩号为K2397+930),向西沿X039 布线,至宋家湾跨溪,绕谭家寨南侧,于楠木坪接老路,避咸池坳,走其南侧山脚,接老路至石马洞,跨越锦江河,沿锦江河南岸桐木坡,过锦和电站南侧,沿老路至皮冲,走山后,避滑石江,经官庄、于黄家团沿山脚至官塘,接老路至尧市桥头,穿田垄,跨溪后,避尧市镇接老路,止于尧市镇长坪村,与拖芷公路顺接,全长43.461 公里。地理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四、建设规模与内容:
建设规模: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路幅为双车道,路幅布置为0.75m,路肩+2×3.5m,行车道+0.75m路肩,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里程43.461km。
建设内容: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电力、电信通信、道路绿化、道路照明以及交通安全附属设施等工程。
五、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具体起止日期按相关合同约定。
六、招商方式: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7496亿元,分两个子项目同步招商,每个子项目总投资约1.8748亿元(投资概算以上级交通部门造价概算为准,工程价款以审计认定为准)。
七、报名条件
1、投资商须为独立法人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公路安防工程资质)的国内企业(不接受联合体),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建设资金;企业需在注册地交纳社保费半年以上,且近3年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并保证本项目产生的税费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2、每家投资商只能投资一个子项目。投资商在报名时,应向业主单位指定的账户缴纳不低于7000万元(现金转帐)的信誉保证金,并提交项目税费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的承诺书。
报名人中选,若项目贷款未到位,报名人应自愿将信誉保证金则全部转为项目征地、报批及建设资金(不计息);若项目贷款到位,信誉保证金除了用于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外,剩余款项则在贷款到位后7日内办完退款手续,前期工作已使用的费用在贷款到位后3个月内办完退款手续(前期已使用的费用及余款均不计息)。
若报名人落选,则 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信誉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
八、投资商的确定
1、报名期满后,若每个子项目有多家投资商符合条件报名的,则通过考察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若每个子项目只有1家投资商符合条件报名的,则按照本招商方案采用协商性谈判方式进行确定。
2、本项目投资商确定以书面通知为准,投资商接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副总经理与业主单位签定正式投资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资。
3、签定正式投资合同的投资商,如果不按投资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则按其交纳信誉保证金的2%向业主单位支付违约金,且业主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若投资商在后续的施工招投标时未中标,则本投资合作终止。信誉保证金除用于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外,剩余款项在业主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完退款手续;前期工作已实际使用的费用在6个月内退款给投资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5、未尽事宜可向甲方索阅项目相关文本资料。
九、实施方式:
1、本项目投资商经公开选定后,采取由各子项目投资商出资建设方式实施(出资额为子项目总投资额减省补资金)。
2、本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均由业主单位负责依法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3、投资商可协助业主参与项目工程的管理工作。
4、本项目工程投资额以上级交通部门造价概算确定为准;工程价款以审计审定的结论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认定工程价款后,由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条款予以支付。
十、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本项目采用分期支付方式。项目全部竣工且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业主单位对项目价款(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分3个年度按3:3:4的比例(除出已按项目进度支付的省补资金)予以支付(不计息);未能在3年付款期内付完的,余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2、如果投资商协助业主单位取得银行贷款的(贷款年利率不超过7%,且贷款期限为10年及以上),在建设期内,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支付,工程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十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 6月15日上午8:00至21日下午5: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接受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村镇人民政府对面四楼)。
3、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185 6968 6961
张先生 137 8928 9006
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路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企业银行信用报告、税费在项目地交纳的承诺书、保证金交纳凭证、企业在注册地交纳半年以上社保费的证明及上述资料复印件。
5、开户行及账号:
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009 0309 0000 0207 2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