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HDH-HH-20170611
招标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待定]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麻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麻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综[2017]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招标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麻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麻阳县内。
2.3投资规模:麻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估算金额约1.25亿元。
2.4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资金由建设方融资解决,融资方式分为银行贷款、社会融资、施工方垫资;
2.6 质量要求:
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新建和改造67处集中式工程,供水规模0.83万m3/d,供水范围涉及18个乡镇的115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61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8.5万人,其中贫困人口3.88万人,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地营业执照(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 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地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无在建项目。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须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即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无在建项目。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6本项目的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7其他资格要求:
5.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麻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7.2报名的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省外入湘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原件和职称资格证书原件;(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原件、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7)、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上年度的财务报表;(8)、诚信承诺书;(9)、银行开户许可证;(10)、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11)、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规定执上述原件报名(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诚信承诺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
7.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投标申请人凭通知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老检察院写字楼202室)获取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9.2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麻阳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米先生 唐先生
联系电话: 13617451111 1378745570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老检察院写字楼202室
联 系 人: 付先生 邱女士
联系电话: 18684982248 1586991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