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单位简介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内设机构17个,下辖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及6个股级事业单位,18个乡镇财政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90人。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深入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的财政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系统和谐有序运转,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提供了财力保障。近年来,我局被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AA级”、“全省金融债务管理一等奖”、“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财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局机关党支部被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连续5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一等奖”。2016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亿元,同比增长12.3%,其中地方收入2.97亿元,同比增长8.8%,在全市十六个考核单位中总收入进度排名第2,增幅排名第4,税收占比排名第4。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41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民生支出达19.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80%以上。有效地增收加之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有力地促进了麻阳的和谐稳定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领导成员及分工
黄民品: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国库、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工作;
黄雨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管党务、扶贫工作,分管非税、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税政法规)、妇女、青年、老年、统战工作;
张贻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建、工程概预算审核、综合计划、工资中心、会计、会计函授、企业(外经)工作;
江国忠: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财政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滕旭学: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教、教科文、行政政法工作;
段玉勇:党组成员、行业工会主任,分管工会、农业、乡镇财政、信息网络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滕颜希: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协管预算、国库工作,分管社保、金融债务、融资管理(PPP)、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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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领导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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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姓? 名 |
办 公 电 话 |
局? 长 |
黄民品 |
5822118 |
党组副书记 |
黄雨斌 |
5822128 |
副局长 |
张贻武 |
5822348 |
纪检组长 |
江国忠 |
5823770 |
副局长 |
滕旭学 |
5822450 |
行业工会主任 |
段玉勇 |
5822348 |
总会计师 |
滕颜希 |
5830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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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相关机构表
机?? 构 |
负 责 人 |
办 公 电 话 |
办公室 |
田? 汶 |
5823410 |
综合计划股 |
刘? 峰 |
5826971 |
行政审批服务股 |
莫百月 |
5830243 |
预算股 |
滕颜希 |
5822576 |
行政政法股 |
陈晓阳 |
5851597 |
教科文股 |
陈运河 |
5826487 |
经建股 |
张青善 |
5852745 |
农业股 |
刘险峰 |
5822575 |
社保股 |
董祝辉 |
5822572 |
企业(外经)股 |
滕召水 |
5829316 |
金融与债务股 |
张翰匀 |
5825007 |
资产管理股 |
谭金秀 |
5828013 |
绩效评价股 |
向仁东 |
5823769 |
会计股 |
黄生凤 |
5827698 |
监督检查股 |
宋一斌 |
5822537 |
行政监察室 |
张晓春 |
5822537 |
人事教育股 |
周启莲 |
5823903 |
农业综合开发办 |
符小平 |
5824443 |
乡镇财政管理局 |
张? 永 |
5822412 |
非税收入管理局 |
滕? 健 |
5824284 |
财政国库管理局 |
陈? 俊 |
5822403 |
工资中心 |
武? 慧 |
5822561 |
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
张吉铭 |
5828065 |
工程概预算审核办公室 |
黄? 强 |
5830983 |
函授站 |
滕树洪 |
5827698 |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
余炳锐 |
5831356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曾维文 |
5822539 |
三、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县国资办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和9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建议提案办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接待、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综合计划股(加挂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
研究国家、省宏观经济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控制政策建议;收集和分析国际国内财政经济信息,为加强改进财政管理提供咨询和参考;围绕财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财政管理政策、体制等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及时反映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物价、移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调整方案的设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3、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税政法规股牌子)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法规和财经法规,负责全县财政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税政管理和税政调研工作,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4、预算股
研究制定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审核汇总基金预算、城建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管理县级预备费;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办理与省、市、乡镇的财政结算事宜;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的具体工作。
?? 5、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承担县本级有关会议经费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政法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6、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文物、广播、体育、计生、档案、科协、知识产权、文联、地方志、社科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本级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7、经济建设股
承担交通、国土资源、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保、粮食、供销等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县本级城建项目资金管理的编制和执行;负责交通、国土、环保、粮食、基本建设(国债资金)、政策性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8、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畜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
9、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药监、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0、企业股(加挂对外经济贸易股牌子)
承担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县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县属企业财务监管。承担商务、旅游、外事侨务、贸易促进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商务、旅游、服务业等专项资金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审核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购汇人民币限额。
11、金融与债务股、融资管理股(加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参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保险的相关工作。
12、资产管理股(加挂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
承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定资产清查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除县政府授权县清产核资办监管企业以外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负责从经费角度对县直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审核把关和预算安排。
13、绩效评价股
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14、会计股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参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5、监督检查股
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和办法,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国有资产、地方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政府债务收支行为等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局内各股室、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全县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6、行政监察室
负责单位监察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县纪委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对监察对象进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接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配合纪委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17、人事教育股
负责乡镇财政所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调配、人事任免、奖惩、技术职称、档案、工资及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开发办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筛选和计划审核,汇总编制全县项目计划,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协调各方面的业务关系,争取项目和项目资金。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同县财政局管理和使用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执行县级报帐制,实行项目资金专人、专户管理。督促县级配套资金、群众自筹等资金的到位,负责内部财务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工程进行招投标,培训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及宣传报道工作。承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镇财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县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精神;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村财乡管村用”等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参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制定和调整;负责乡镇财政所建设和会计人员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直补等涉农综合补助资金的发放及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和实施,协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财政国库管理局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拟定并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制度;拟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负责财政总会计预算内外的核算;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的编制汇审上报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接受审计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
4、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县直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麻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专项资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参与县本级部门预算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及“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负责非税收入中政府可用财力的筹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及专项稽查工作。
5、工程概预算审核办公室
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及审核;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及审核,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的审核与工程采购的有关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规程和指标体系,研究提出财政性投资项目定额与项目评审收费标准;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后评价等技术业务工作,承担财政投资项目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政策采购法规,拟定本县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集中采购资金的审核缴拨管理;按法律规定权限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务,负责对同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7、工资统发中心
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工资制度的严
肃性,有效控制单位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贴,防止违纪事件发生;增强财政预算对人员编制的约束力。
8、会计函授站
贯彻上级教学方针,审定函授教学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抓好教学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研究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发挥会计人员主管部门的职责,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9、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拟定全县财政管理信息化实施方案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检查和指导;负责服务器、工作站计算机、打印机等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财政管理计算机应用水平。
10、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及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负责指导和落实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配合组织部门积极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负责全县村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资金管理与拨付、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工作部署和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