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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集贸市场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县市场改造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8-01-16 15:39 浏览次数:128 次 【字体: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招商公告  

   

为优化县城集贸市场布局,建成环境优良、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市场体系,营造健康、文明、安全、舒适的市场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集贸市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原城南、城北及金坪市场内;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项目内容:  

1.城南市场新建营业大厅及其他改造。  

2.城北市场改造。  

3.金坪市场改造翻新。  

4.城北临摊市场改造。  

(详见《县城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内容表》)  

(五)概算投资约1200万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预算为准。  

(六)建设期限:20189月底前完成,具体起止日期按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二、业主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服务中心  

三、项目实施方式  

1.本项目投资商经公开选定后,采取由投资商全额垫资方式承担项目投资,由业主单位依法组织施工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工程价款后,由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2.本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招投标、监理招投标均由业主单位按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3.工程投资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工程决算以审计结论为准;若有工程量增减,由业主方认定,增加投资由投资方全额垫资;  

4.业主单位项目资金到位或投资商引进第三方资金到位后,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退还投资商先行出资的项目资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期内项目资金措筹情况采取以下方式:  

1.业主向投资方支付工程投资款时间,在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分为3个年度支付,按4:3:3比例执行,第一年支付40%(不计息),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40% 15个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30%27个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30%(审计结论未出来前以合同价款按比例支付)。第一次支付全部工程款的40%(不计息),剩余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建设期内不计利息。  

2.投资方按工程总造价足额交付给业主单位,工程进度款由业主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向施工方支付,工程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若业主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应确保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  

五、报名条件  

1.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合格投标人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018122日下午500点钟前,报名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账户(账号:82014650000005723,帐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改造指挥部,开户银行:麻阳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兴支行)上打入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圆整),在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后,转为项目建设资金,按合同约定使用。未中选的报名人,其5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正式确定投资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本项目在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投资方应交的各种税费,应在业主单位所在地缴纳。  

六、投资商的确定  

1.公告期满后,若有多家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则通过考察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如只有1家投资商符合报名条件的,则采用协商性谈判方式确定。  

2.本项目确定投资商后以书面通知为准,投资商接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由法人代表或书面委托的负责人与业主单位签订投资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资。  

3.中选的投资商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后,如果不按投资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人义务,投资商应按其5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10%向业主单位支付违约金,且投资商资格取消。  

4.未尽事宜可向业主单位索阅项目相关文本资料。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116-122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3.报名应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企业信用报告社保缴费记录(1年以上)等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  

   

联系人:陆洪钟13807455082  

        舒易绿 13707457530  

        张绍鹏13874542977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改造指挥部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服务中心   

2018116  

   

 

   

附表:  

 

  麻阳县县城市场改造项目内容表  

序号  

市场名称  

改造内容  

1  

城南市场  

新建营业大厅  

2  

大门牌楼  

3  

主楼屋顶  

4  

排水设施  

5  

改造活禽销售区域  

6  

增添标准摊位  

7  

城北市场  

营业大厅摊位标准改造  

8  

大厅地面贴瓷砖及铺下水管道  

9  

城北市场屋面维修  

10  

排水设施  

11  

照明路灯  

12  

市场监控系统  

13  

物业值班室及办公配套设施  

14  

城北临摊市场  

临摊市场  

15  

金坪市场  

门面改造  

16  

化粪池、排污设施  

17  

活禽不锈钢笼  

18  

市场空坪搭建钢架棚  

19  

水管及消防设施  

注:详细内容以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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