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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指南

招商引资项目办事流程

来源: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7-11-14 10:52 浏览次数:31 次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有效地扩大招商成果,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归口管理、统一运作”,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项目接待洽谈、备案登记阶段  

由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负责,对来投资考察的客商搞好热情接待,做好县域基本情况、优惠政策、投资重点、优势资源等方面的介绍。对有明显投资意向的客商提供相关的投资指南材料,并就项目投资方需要的材料形成文字资料。经科商粮局在对客商投资内容进行详尽全面询问了解的同时,要求投资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投资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料。各种资料收齐后报县政府,同时,做好项目备案登记工作。乡镇先行接洽的项目,相关资料一并报经科商粮局备案登记。  

牵头单位: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责 任 人: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电业局、气象局、文化局、公安局、人劳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和相关乡镇。  

二、项目考察、论证会审阶段  

为对投资方与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充分地了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投资方要进行实地考察。相互实地考察结束后,由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项目论证工作领导小组召集项目投资方、发改委、建设、国土、环保、财政、税务、经科商粮局等部门(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参加)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牵头单位: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责 任 人:  

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委、水利局、电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局、文化局、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  

三、项目规划选址、确定位置阶段  

项目论证会审通过后,由县建设局依据建设规划和县国土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同拿出初步选址方案后,报县政府,并将选址意见及时告知项目单位。  

牵头单位:规划局  国土局  

责 任 人: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和相关乡镇。  

四、项目议约、签约阶段  

项目具体位置确定后,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与项目方对投资内容进行进一步协商洽谈,就项目主要内容达成初步合作协议。并将协议文稿分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有关部门两天内将修改意见反馈到经科商粮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将修改后的协议书传送给项目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主管领导代表县政府与投资方签订正式协议书。  

牵头单位: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责 任 人: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财政局、水利局、电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局、文化局、人劳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和相关乡镇。  

五、项目分流分包、履约推进阶段  

正式协议签订后,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专门协调机构,明确项目分包领导,项目分包领导具体负责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项目方按照协议规定如期稳步推进项目建设;项目方要按照协议规定如期足额打款,并及时办理注册和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县国土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的测量定界,及时拿出具体的安置补偿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安置补偿方案及时足额拨付群众的安置补偿资金;项目所在乡镇要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及时足额把安置补偿资金发放到位,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 任 人: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规划局、 环保局、  水利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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