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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以及考核事项公告

来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8 15:24 浏览次数:204 次 【字体:

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李小夏、高捷、李维、汤瑶、  

杨漪婷、田华、滕明杰、张燕、陈诗棋、滕蝶、尹俊翔、张颜荣、龙亮、滕富州、李炜俊、李云美、龙腾辉、莫百群、滕叶、滕丹丹、肖璐、张璐、欧婷、滕萌、龙巧玲、张恺越、周璇、周青桃、肖婧、唐智、黄伟、黄峰、滕杰、张青球、  

张琳耀、张应发、付万成、向莹、黄芬、颜杰、吴明谕、张小燕、田京艳、杨欢、龚春梅、滕鑫洋、舒丹、吴蓉鲜、  

张懿、张倬铭、滕森、张永辉、陈全、时友民、雷定学、  

黄海花、代慧林、滕莉、邹文利、谭月、龙检霞、张蓉、  

李妲、张小芳、滕明忠、王凯、周小卫、张哲华、刘荣、  

谭超、符冬。  

公示期 20171218日 至 12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745-5824401;监督电话:0745-5822151(县纪委、监察局)请体检合格人员及时关注“麻阳政府门户网”发布的考核事项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事项公告  

1、考核时间: 20171221日 -31日。  

2、考核对象:经公开招聘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共71人。  

3、考核方式及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  

?认真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复审考核对象报考资格(重点复查考生学历、专业、年龄等情况);  

?座谈应聘人员所在单位、社区(村、组)的干部、职工和群众;  

③收集应聘人员考核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村、计生部门签署意见)、有关档案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④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⑤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  

⑥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  

⑦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⑧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⑨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请报考乡镇事业机构规划技术员、环保技术员、管理人员岗位且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元月8日上午9:00到人社局7楼会议室集中,进行岗位选择,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配。  

 

麻阳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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