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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麻阳苗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暨考核细则》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20 13:26 浏览次数:128 次 【字体:

 

 

 

 

麻法治办发[2017]1号              签发人:吴建勇

 

关于印发《2017年麻阳苗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暨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2017年麻阳苗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暨考核细则》(见附件)印发给你们。本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终考核评比表彰的依据,并纳入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考核检查计分中。请接此通知后,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法治麻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附一

2017年麻阳苗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决议,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法、阵地、载体和机制,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三个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麻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平台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

3.扎实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广泛宣传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法律八进”,引导全县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工作全面发展

    5.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年终集中述法制度。

    6.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如法网”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法平台,加强信息录入,提高网上学法考法参与率。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及结果运用,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7.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教育部、司法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协调推动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落实中小学法治课程和学法课时制。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完善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富洲学校建设。同时,依托县看守所建设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警示基地。健全和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举办“法治副校长示范教员”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法治电影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征文大赛等活动。编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读本。

    8.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深入开展春节元旦“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全县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日等活动。

    9.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落实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依法生产、依法维权。

三、坚持创新引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0.着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依托“法治湖南网”,加快普法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平台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整体宣传声势和效应。

11.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继续办好县电视台 “普法天地”栏目,进一步加强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运用,参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12.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文名山法治文化公园和山歌普法演唱基地建设,打造麻阳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四、坚持普治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13.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认真组织或参与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2016-2018年度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和全国第七批、全省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部署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

六、坚持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普法教育工作机制

14、健全普法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文明创建、综治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15.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县直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督查考评。

    16.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推动各类大众传媒特别是党报、党刊、党台、党网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开展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

七、坚持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7.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落实经费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专职队伍建设,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社会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培树典型。

    19.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县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调研活动。积极争取人大支持,适时开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跟踪监督。 

   

 

 

附二

2017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项 目

考   核   主   要   内   容

考 核 要 求

自查

得分

考核

得分

组织

机构

20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出台“七五”普法人大决议(仅乡镇);2召开“七五”普法启动动员会议;3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干;4有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5建立一支法治宣传队伍,有法律明白人名册(仅乡镇)。

查资料,每缺一项扣4分

 

 

学法用法

30

1领导班子年内学法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2认真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3认真落实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查资料,年内学法每少一次扣5分;不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的扣20分,参考率和合格率不达标的扣10分。

 

 

法治

宣传

20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内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两次(农村法治宣传月为乡镇必须之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单位必须之活动);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腐倡廉、禁毒、禁赌、交通安全、安全生产、依法信访等宣传活动;3创新宣传模式,积极探索搭建“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立体化媒体普法平台。

查资料,前两项每缺一项扣10分;第三项系加分项,创新工作资料经认可后酌情加分不超过5分。

 

 

法治

创建

20

1认真组织、参与全县“八进八创”法治主题创建活动;2固定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年内更新内容不少于2次。乡镇各村、各社区建成一个法律书屋或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宣传橱窗或长廊、一个法治宣传广告牌或电子屏;3健全法律顾问体系,各行政机关、乡镇、村(社区)都须聘请法律顾问。

查资料,看现场,每缺一项扣6分

 

 

日常工作

10

1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总结;2积极配合协助县委法治办开展工作,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3积极向县委法治办报送工作信息(含图片)。

查资料,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3分;不配合协调的扣5分。报送工作信息系加分项,根据报送情况酌情加分不超过3分。

 

 

说明:一、工作考核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二、考核细则里凡会议、宣传活动开展除文字材料外均须有图片资料印证;三、此考核细则由县委法治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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