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10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其中有麻阳部分)
怀安办通报〔2017〕 11 号
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1—10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
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事故概况
2017年1—10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8起,死亡68人、受伤20人。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事故24起,死亡28人、受伤11人(含火灾事故1起,无伤亡;电梯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水上事故1起,死亡1人;触电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建设施工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
(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25人、受伤6人(含高速公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4人、受伤2)。
(三)铁路交通事故17起,死亡14人、受伤3人。
(四)农机事故1起,死亡1人。
三、较大事故情况
全市发生4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017年7月10日溆浦县深子湖镇黄溪湾村张家冲组(溆浦县多韵农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区专用公路)发生一起翻车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2017年9月3日沅陵县清浪乡发生一起房屋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2017年9月9日麻阳县发生一起农村道路建设施工车辆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2017年10月3日靖州县龙腾矿业马颈坳猛矿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四、区域事故情况
1、溆浦县发生事故8起,死亡12人、受伤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7人、受伤1人;农机事故1起,死亡1人;铁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
2、沅陵县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受伤2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4人、受伤1人;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1人,含高速公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
3、芷江县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受伤6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5人、受伤6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4人;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
4、新晃县发生事故6起,死亡5人、受伤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1人,含火灾事故1起,无伤亡;铁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
5、麻阳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受伤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4人、受伤1人,含道路建设施工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铁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
6、洪江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受伤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4人、受伤1人);
7、会同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铁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
8、通道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2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铁路交通事故2起,受伤2人);
9、靖州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受伤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4人、受伤1人,含电梯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
10、鹤城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铁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
11、中方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3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受伤1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受伤2人);
12、辰溪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
13、洪江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
14、怀化高新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个别地方大检查期间仍然发生较大事故,充分说明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各地各部门务必用心用脑研判,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积极有效应对,确保岁末不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对前期市政府领导带队督导检查、省安委会(办)督导检查、挂牌督办和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拉条挂账,对标落实,切实做到不整改不放过。对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企业,要进行突击检查和抽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反弹。针对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各类高危企业复工复产心切的实际,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坚决把牢复工复产准入关口,防止一哄而上。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并及时报请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该曝光的坚决予以曝光,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一单四制”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并加强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一单四制”全面落实,今年底要形成市、县、乡三级隐患排查联动机制,实现“一单四制”运行规范化、常态化。对已列入“一单四制”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临近岁末,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特别是煤炭、有色、建材等行业市场回暖、烟花爆竹进入生产旺季,企业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安全生产压力剧增。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企业赶进度、超负荷生产导致安全事故,谨防季节性因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油气管线、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严管严控,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安委办主任,各县市区安监局(含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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