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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7-08 16:42 浏览次数:380 次 【字体: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铜矿管理处)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6   

 

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方案  

 

为实现我县2017年安全生产三下降一杜绝(即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一般事故起数下降,杜绝发生较大事故)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协同推进,切实提高事故源头的防控能力。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依法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治整改率要达到100%,要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问题隐患范围  

(一)国家、省、市、县交办督办的问题和隐患;  

(二)2017年怀化市安全生产第一次巡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三)县安委会组织的督查及日常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各乡镇、铜矿管理处,县直有关单位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隐患;  

(五)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三、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范围,各乡镇、铜矿管理处、各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甄别,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落实整治要求、整治期限,明确整治的责任人和具体督办单位和人员。  

(一)交办阶段(710日前)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交办问题隐患清单,通报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限期上报问题隐患治理方案和结果。  

(二)整改阶段(711-910日)  

各乡镇(铜矿管理处)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本辖区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调度,按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即问题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对照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台账和清单,落实销号的具体时间、责任人和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本辖区安全问题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情况汇总上报县安委办。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必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针对难以现场整改的,应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同时建立安全隐患立案、销案台账,由存在隐患的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三)整章建制阶段(911—9月底)  

总结经验,为全县建立健全标准具体、流程明晰、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找准短板、抓住关键、健全机制、关口前移、依规严管,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员参加,确保此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速交办、促整改,严追究、抓到底的工作方法,扎实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确保实现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率100%的目标。  

(三)严肃追责。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县安委办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及《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制度》和《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问责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宣传。各乡镇(铜矿管理处)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问题隐患整改的宣传报道,通过开设专门的宣传窗口、举办大型宣传活动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定期向社会通报行动进程,展示行动取得的效果,及时跟踪曝光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五)及时报送。各乡镇(铜矿管理处)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信息的沟通。从即日起,结合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报表,每月向县安委办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对已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销号,并履行销号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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