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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怀化市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6-06-22 09:09 浏览次数:991 次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怀化工业园、怀化经开区、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与资金管理改革有关精神,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公平、公开、公正组织好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现将《2016年度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支持方式

12016年度市科技计划按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平台专项和科技人才专项四大类进行布局,重点围绕我市医养健康、高效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生态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生态环保6大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企业实施中试和产业化科技项目,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产业及产业园区倍增计划的实施。

2、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科技人才专项采取事前资助方式,创新平台专项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

3、项目支持坚持少而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支持45个项目,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人才专项和创新平台专项共支持68个项目。

4、设立专项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按照《怀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要求,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6、设立发明专利资助专项,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进行资助,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重点研发方向和相关要求,其中申报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的项目,须符合《怀化市市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财企〔2015118号)的要求。

2、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实行研发团队集体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市科技计划,创新平台专项和科技人才专项不在限项范围内。

3、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实行产业创新链一体化设计,中试和产业化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4、项目的实施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实现三年倍增。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涉密单位申报(含参与)项目,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要求,经项目保密审查、脱密处理后方可申报;涉密科技计划项目按照预研项目定密管理、立项阶段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计划责任部门衔接申报事宜。

3、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申请涉及动物实验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4、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在市直有关部门多头申报。

5、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纳入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黑名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项目。

6、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四、推荐方式及相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项目,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申报坚持政府引导,县市区、怀化工业园、怀化经开区、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由科技局(或相应部门)汇总,报请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致函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的项目,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2、推荐单位应优先推荐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加强对青年科研人才的支持和培养。优先推荐省、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湖湘青年培养对象、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员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在线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怀化特色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hh12396.cn/),进入“怀化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计划管理系统”),选择“申报单位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再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申报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书,提交相应的推荐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单位,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给项目负责人分配用户名及密码,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书,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推荐单位。

说明:

⑴申报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在“计划管理系统”中选“科技项目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填报。

⑵申报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平台专项和科技人才专项,除申报指南中另有注明的外,在“计划管理系统”中医养健康、生态环保领域的项目选“科技项目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支撑计划”填报;商贸物流、生态文化旅游、电子信息领域的项目选“科技项目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工业支撑计划”填报;高效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的项目选“科技项目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农业支撑计划”填报。

⑶推荐单位为怀化工业园和怀化经开区的,推荐单位类型选县市区科技局;科研机构申报的项目推荐单位选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不能明确区分推荐单位的推荐单位类型选其他。

3、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经“计划管理系统”统一推荐到市科技局,同时填报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

六、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直接在“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推荐时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评审时或立项后,通过“计划管理系统”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由推荐单位统一寄送市科技局。

2、在“计划管理系统”中上传的附件,所有文字材料要求为WORD格式,图片材料要求为JPG格式。

3、本通知附件37为样表,只作填写草稿用,不能作为正式申报材料。附件456为正式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在“计划管理系统”中作该项目附件上传。

4、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应按照附件3中“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分别按照附件8和附件9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5、推荐单位将推荐文件和推荐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寄送市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七、申报时间

网上推荐截至时间为201678日,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711日至713日,集中受理时将按照各推荐单位寄送的推荐文件与“计划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不符或逾期的项目不予受理。

八、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科技局相关科室。

网上申报和受理事宜联系人及方式如下:

市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许爱萍

2712994 18897489749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2721905 13874402237

QQ                    195618697

市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101017

 

附件:(略)

12016年度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3、怀化市科技项目计划申报书(样表)

4、怀化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5、怀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表

6、怀化市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申请表

7、怀化市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计划申请书(样表)

8、怀化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9、怀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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