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信息公开目录
一、单位简介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根据《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麻发〔2015〕6号)成立,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三)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全县定城市管理容貌标准。
(四)负责行使本县城规划区内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
(五)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如下: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市政路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和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范围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者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犬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无证售犬、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履行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领导成员及分工
黄泽武:主持全面工作。主抓作风纪律建设、督查工作。
张勇:分管党务、工青妇、扶贫、综合股工作。
周萍:分管办公室、督查工作。
胡立军:分管渣土办、环卫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冯俊:分管安全生产、法规、创卫、执法工作。
滕久跃:分管路灯所、广告办、综治、信访等工作。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加挂督察室)5823996
协助大队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综合、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车辆、后勤管理;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内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有关中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及考核考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计财装备股5012069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人员、培训、调配、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财务及内审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拍卖和行政许可收费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车辆等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执法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加挂处罚中心)5830191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信访、听证、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执法工作中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方面违章违法行为实行集中处罚;负责各中队查处案件的立案、审理、处罚、结案及归档工作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对暂扣实物进行登记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对城区实物罚没收入的登记、整理、上交工作;负责对各中队已受理案件的核查、未办理案件的督办、强制执行案件前期材料的整理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所需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许可项目费用的集中收缴,登记行政许可项目费用台账,制定和审核行政许可案卷材料等。
(四)综合股5830196
负责城区道路占(破)道、公共场地审批管理;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有关部门证照颁发和项目审批情况备案。
(五)广告办5830199
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对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工作,案卷归档并建立管理台账;负责对影响市容的陈旧和破损户外广告更换工作落实;负责对城市车辆清洗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监督。
(六)渣土办
负责城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负责对渣土运输途中遗撒滴漏等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七)执法队5830192
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广场中队。负责行使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行政许可
1.临时和挖掘占用城市道路。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六、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湖南麻阳高村镇大桥路58号?
2.值班电话:0745-5823996? 邮编:41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