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险中心组织机构
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是一所副科级全额事业机构, 2000 年 5 日正式成立,隶属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经办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各项业务,内设办公室、基金征缴股、计财股、业务股四大股室,医疗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支付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检查、指导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三)负责编制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按时上报医疗保险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四)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签订服务合同,并对其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受理参保单位、职工有关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的查询,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工作。
(六)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七)负责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
个人帐户通知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祖雨,主任,负责医保全面工作
张立林,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基金征缴扩面
滕杰,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业务基金管理
办公室职责
1 、贯彻各项方针、政策、制度、精神,配合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负责安全保卫和综合管理工作;
2 、协助领导抓好内部管理,负责对外关系的协调与接待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督办、检查和协调;
3 、组织拟订医疗保险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制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档管理、对外宣传、信访接待、后勤服务、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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