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麻阳政府门户网站 www.nvzwg.com 2013年07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

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一、保障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供养内容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5、办理丧葬事宜

三、申办程序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在15日内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3、乡镇人民政府在2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4、县民政部门在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