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办事指南

麻阳政府门户网站 www.nvzwg.com 2013年07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

城市低保办事指南

一、保障条件  1、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2、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并民主评议,一榜公示。3、乡镇复查并民主评审,二榜公示。4、民政部门审核审批,对审批对象进行三榜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湖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需提供资料。1、申请书2、户主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4、残疾人提供的残疾证明;5、疾病诊断证明书;6、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的,提供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证明;7、因夫妻离异及有关抚、扶养义务的,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复印件;8、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