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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麻阳政府网 www.nvzwg.com 2017年06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

为完善城市功能,方便市民出行,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麻阳县老城区道路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麻阳县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老城区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总长度约15600m,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估算总投资约2.5亿元,包括项目的征拆费用和工程直接费用。投资概算总额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四)项目定位:项目定位为以老城区道路改造升级、部分路段管网、人行道、弱电改造。

(五)建设年限: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按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二、项目业主

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实施方式

1、本项目投资商经公开选定后,采取由投资商全额承担项目投资,由项目业主依法组织施工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工程价款后,由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2、本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招投标、监理招投标均由项目业主负责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3、工程投资额以财政评审确定的为准,工程价款以审计审定的结论为准;

4、项目业主的项目资金到位或投资商引进资金到位后,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退还投资商先行出资的项目资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期内项目资金筹措情况采取以下方式:

1、项目资金未到位的,工程价款支付时间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分为3个年度支付,比例按4:3:3执行,第一年支付40%,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第一次工程款的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每隔一年支付一次(审计结论未出来前以合同价款按比例支付)。每次支付后剩余的工程价款按年6%计付财务占用费,时间从第一次工程价款支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每年按支付后剩余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财务占用费。建设期内不计利息。

2、投资方按工程总价向项目业主引进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2.5亿元资金(项目业主承担年利率7%以内的利息)或项目业主资金到位的,工程造价按一定比例下浮,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支付,工程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报名条件

1、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合格投标人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在2017614下午500点钟前,报名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账户(账号:20343122600100000131181,帐户名: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麻阳苗族自治县支行)打入履约保证金8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在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后,转为项目建设资金,按合同约定使用。未中选的报名人,其80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正式确定投资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本项目在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投资方应交的各种税费,应在甲方所在地缴纳。

六、投资商的确定

1、公告期满后,若有多家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则通过考察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如只有1家投资商符合报名条件的,则采用协商性谈判方式确定。

2、本项目确定投资商后以书面通知为准,投资商接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项目业主签订投资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资。

3、中选的投资商与项目业主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后,如果不按投资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人义务,投资商应按其8000万元出资额的2%向项目业主支付违约金,且投资商资格取消。

4、未尽事宜可向项目业主索阅项目相关文本资料。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截至时间:2017614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3、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资质证书、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联系人:周华伟13974506089

       

 

              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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