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各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怀化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安办〔2017〕38号函)文件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对全县相关企业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执法对象
我县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和充装单位。
二、检查内容
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违反规定未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四必查”制定;
3.未在危险货物发货或充装场所公示“四必查”制定内容;
4. 未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的货物相适应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5.未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6.未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7.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发货或充装时未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
三、联合执法行动安排
1.人员、车辆安排
检查一组:组长:刘伟,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经科商粮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交通局各1人,检查企业:森泰燃气公司、锦昇烟花批发公司、祥和烟花批发公司,派车单位:安监局、住建局各派一台车。联络员:周喜友;13574583068
检查二组:组长:刘安栾,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经科商粮局、县交警大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交通局各1人,检查企业:中民燃气公司、荣祥烟花批发公司、中石化、民爆公司,派车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各派一台车。联络员:舒晓林:15111512626
2.联合执法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2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真动作、真出人、真出力”,调集精兵强将、配齐执法装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确保联合执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采取各种执法手段,有效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认真实施。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过程中要及时汇总、梳理行动情况,根据执法主体间不同的工作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权限处理联合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联合执法后的跟踪、复查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观念,对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到位,绝不姑息迁就。要正确收集证据,共享相关执法信息,准确定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使联合执法的案件经得起法律诉讼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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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