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锦江泉酒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麻发改综〔201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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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锦江泉酒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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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批《麻阳苗族自治县锦江泉酒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同意实施麻阳苗族自治县锦江泉酒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高村镇农园路东侧。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3973.0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241.76平方米,物管及社区服务面积868.38平方米,车库及柴棚面积2862.95平方米,以及道路工程、绿化、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300万元,资金由建设方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国土、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项目的施工及重要材料采购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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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