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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怀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6-06 16:00 浏览次数:1224 次 【字体:

HHCR-2017-00007

 

  怀政发〔2017〕4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怀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怀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怀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2016〕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怀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稳步增加,特别是女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逐步提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00万,国民体质监测达标合格率达到92%以上,群众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终身体育理念。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奉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二)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夯实全民健身硬件基础。

  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到2020年,力争100%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7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自然资源,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批精品健身示范工程,其中社区体育健身示范俱乐部5个,职工健身示范基地5个,户外健身营地5个。

  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在符合场地条件的乡镇、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在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与提档升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向社会开放。完善各类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体育消费平民化和生活化。

  (三)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

  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力争县市区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100%,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社会组织,60%以上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加强市、县两级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体育组织的登记管理与指导服务,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作用,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健身活动、提供健身服务。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我市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总人口2‰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增加200%以上,其中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3800人,逐步做到每个健身站点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实现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四)丰富活动供给,引领全民健身常态化生活化。

  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机制,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妇女健身大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积极推广篮球、气排球等运动,充分利用举办省级、国家级赛事的有利契机,实施群众体育运动推广发展计划。

  深入推进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一村(社区)一项目 “四个一”精品带动工程,县市区继承传统,发挥优势,形成一项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有群众基础、有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全民健身挑战日”、“端午节龙舟赛”、“穿越岩鹰洞”、“百公里毅行”等活动。扎实做好全民健身月(日)、老人节等节庆期间的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三亿人上冰雪”和“北冰南移西扩东展”计划,在具备条件的单位率先建设冰雪体育运动项目,加强冰雪运动的专业性指导和培训,推进冰雪健身体育运动项目大发展。

  (五)优化结构布局,推动全民健身全面发展。

  发展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优先发展校园足球、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武术、体操等国家重点扶持的体育项目。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使青少年掌握1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

  发展老年人体育,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支持老年体育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引导涉老教育机构开设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和健康养生课程,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科学指导。

  发展特定人群体育,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健身活动的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开展职工、农民、幼儿体育;加大对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大力倡导亲子运动,发展家庭体育。

  (六)发挥多元功能,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发展对全民健身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体育康复、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类规模,鼓励城乡居民的体育消费,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多项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统筹建设集文化宣传、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元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等。逐步实施体医融合,探索建立居民健康卡用于体育健身领域的合作机制,推行健康健身一卡通。

  加强市、县两级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探索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站、部门行业、社区医院等社会资源相结合的运行模式,逐步建立全市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依托体质监测数据库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形成各层级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监督评估和协调联动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对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策保障。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政策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权利。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各级体育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不低于70%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通过政府购买全民健身服务的方式,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营运,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领群众进行健身消费。

  (四)构建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考评机制,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市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内容。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深度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采用多层次、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的实施情况进行立体评价,为提升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五)建立全民健身信息宣传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通过专栏讲座、公益广告、网络软件、数字地图等方式,汇集体育健身场馆、组织、活动、方法等各类体育信息资源,为群众健身提供服务,培养体育消费习惯,提高群众健身素养。

  (六)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建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本实施计划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本实施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督导与评估。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对本级实施计划的推进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指标数据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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