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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适任证办理

麻阳政府门户网站 www.nvzwg.com 2012年09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

 

事项名称

船员适任证办理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上报件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6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380元每人次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2]44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

承诺期限

12

许可条件

 

许可程序

一 受理

岗位责任人:张琳。由申请人提交相关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体检报告 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证明 专业技术水平证明  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岗位责任人:张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三、培训考核

岗位责任人:张立翔、张琳。由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四 、复审

岗位责任人:李代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初审人员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五、 办结发证

岗位责任人:张琳,工作人员到市海事局把办好的证件拿回,通知申请人领取。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县人民政府效能投诉中心 07455829163

窗口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建设南路01

交通到达线路

 

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业务咨询电话

583349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小红5833492

单位网址

 

 


 

-- 相关材料 --

 

 

相关材料

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2份   

相关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份   

相关材料

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证明  1份   

相关材料

专业技术水平证明  1份   

相关材料

体检报告  1份   

 

 

 

来源:县交通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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