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组织机构
一、领导成员及分工
局长 : 丁继元 ,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政委 : 协助局长抓全局全面工作,主抓全局思想政治工作
副局长 : 李凡国 , 协助局长抓全局业务工作;分管消防、国保、通讯工作,联系吕家坪和九曲湾派出所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阎海波,分管纪检、监督、经侦工作,兼督察长,协管行财工作;负责“双考”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联系兰里派出所
副局长: 龙晓东, 协助局长抓全局业务工作,分管法制(预审)、办公室、税侦工作;负责“双考”和“两考”工作;联系江口墟派出所
党委委员: 舒相喜 ,协助政委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民警的教育、培训、奖惩、人事任免、宣传报道、公务员考评、争先创优和“双考”工作;分管监管大队、森林公安分局、武警中队,联系锦和和郭公坪派出所
副局长: 向全美, 分管刑侦、禁毒工作,联系板栗树派出所
副局长: 杨秀清, 分管治安、人口管理工作,联系尧市派出所
副政委: 陈功华, 分管巡警、110指挥中心、城镇中队、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工作,负责局重点工作
副局长: 戴继斌, 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岩门派出所
党委委员: 王晓萍, 协助纪委书记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会、督察、计生、妇联、“双考”工作,兼副督察长
二、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公安机关既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是具有武装特点和刑事司法属性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机关。
(二)公安机关的任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三)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