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离婚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离婚的夫妇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双方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⑤结婚证;
⑥、当事人出具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
2、离婚登记的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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