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结婚登记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当事人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④、当事人双方自愿且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⑥、当事人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
2、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给结婚证)的程序办理。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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