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本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因残疾而造成行动不便的贫困残疾人。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份。
2、乡镇(村)、社区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书。
3、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并加盖乡镇(村)、社区章印。
4、到县残联辅助器具站进行申请登记,根据残疾等级情况填写《配发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
5、站长和分管领导审核,理事长签字同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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