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注销
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4、预购商品房注销的证明资料(如双方解除买卖合同的协议、生效的法律文书等)。
二、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其身份证明为:
单位身份证明为:《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可以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境内自然人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护照》;未成年人可使用《户口簿》;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离休证》、《退休证》等;
上述申请人不能亲自申请登记时,可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
港澳同胞身份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台湾同胞身份证明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回乡证》;
外国人身份证明为:中国政府认可的《护照》或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境外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并提交中文译本。
买受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监护资格证明及为其利益的监护保证公证书。
2、提交的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确实无法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应出示原件;或提交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3、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中文译本,有关机关主要指公证处、大使馆、领事馆、出入境管理处、外事办等部门。
4、凭法律文书办理,申请人都申请的,需提交该文书已生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方当事人不配合的,还需提交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其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