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富州北路邮电局至梅水桥段、广场路实行单向通行和县城道路高峰时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MYDR-2018-41001 麻公交通(2018)01号
关于对富州北路邮电局至梅水桥段、广场路实行单向通行
和县城道路高峰时段限制货车通行的
通 告
为有效改善县城道路的通行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富州北路邮电局至梅水桥段、广场路实行单向通行和县城道路高峰时段限制货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富州北路邮电局至梅水桥只允许车辆(包括非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禁止车辆(包括非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二、广场路只允许车辆(包括非机动车)从一桥沿防洪堤向体育馆方向行驶,禁止车辆(包括非机动车)从体育馆向一桥方向行驶。
三、7:00至 19:00,五一路、富州路建行至梅水桥、建设路梅水桥至二桥禁止所有货车(包括拖拉机)通行。8:00至 18:00,一桥和锦江大桥禁止载人三轮车通行。
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通告,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诱导通行,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相关信息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