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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供稿 发布时间:2008-04-11 16:16 浏览次数:6957 次 【字体:

麻政办函〔200816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

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的要求,为确保《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按期保质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录》和《指南》的重要意义

  编制《目录》和《指南》,是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于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

  二、编制《目录》和《指南》的基本要求

  《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既要全面贯彻《条例》的规定,又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公开。

()《目录》编制的基本要求

《目录》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条目的总汇编,分为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

1、《目录》编制的范围

1)乡镇

2)县直各单位;

  (3)县直教育卫生系统。

  (《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范围见附件一)

  2、《目录》编制的内容结构

  A、乡镇:

  (1)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2)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3)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人事任免事项;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11)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14)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见附件二)

  B、县直各单位:

  (1)单位领导及其分工;

  (2)单位职能;

  (3)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

  (4)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6)人事任免事项;

  (7)行政执法类项目;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9)便民服务事项;

  (10)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1)其他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

  (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见附件三)

c、县直教育卫生系统单位:

(1)单位职责权限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制度等政策制度;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

  (4)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

  (5)监督投诉方式及程序;

  (6)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7)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价格制定和调整等;

  (8)对服务对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措施。

  (教育卫生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拟定)

  3、信息收录时限

  《目录》所收录信息的产生时间不作上限要求,下限截至为20084月底。今后随着信息的不断产生,要及时修改充实。

  ()《指南》编制的基本要求

  《指南》是政府和各单位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见附件四)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4月上旬,成立编制工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等单位组成。各单位也要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

  ()4月上旬,召开全县《目录》、《指南》编制工作部署会议,对编制工作进行宣传发动、部署。

  ()4月中旬,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完成各自的《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将《目录》、《指南》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对编制工作进行督查。

  ()4月下旬,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提交的《目录》和《指南》进行审核,完成对全县《目录》和《指南》的汇编工作,并对《目录》和《指南》进行网上发布。

  四、做好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

  ()加强协作。编制《目录》和《指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各自的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

  1.县政府办:负责对全县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推进工作。

  2.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目录》中行政执法类项目法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配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3.县编办:负责《目录》中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的审核工作,配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县信息化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目录》和《指南》栏目的技术设计和统一规范,实现《目录》条目的上网公开以及技术链接,并配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5.县监察局:负责《指南》的统一规范和审核工作,加强对编制进度的监督检查,配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6.县直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的编制工作。

  7.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编制工作。

  8.行业主管部门:在完成自身《目录》、《指南》编制工作的同时,并负责组织指导好本系统各单位的编制工作。事业单位的《目录》、《指南》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组织公示。

  ()统一编制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编制标准,确保编制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严格时序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全县统一的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任务。对编制工作不重视、拖延全县编制工作进度或因工作不到位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视情况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严把编制质量。在编制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要自觉主动接受县《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要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编制经验,保证编制质量。编制的《目录》和《指南》要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提交县《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强化日常维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在《目录》和《指南》编制完成后,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信息发生变化、变更要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县《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信息公开的动态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

 

  附件:1、《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范围

     2、乡镇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

     3、县直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

     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附件一:

《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范围

 

一、乡镇:

郭公坪乡、拖冲乡、尧市乡、文昌阁乡、锦和镇、长潭乡、大桥江乡、舒家村乡、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村乡、谭家寨乡、石羊哨乡、岩门镇、高村镇、绿溪口乡、板栗树乡、谷达坡乡、栗坪乡、和平溪乡、兰里镇、吕家坪镇、黄双乡

二、县直各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含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质监局、县编办、县史志办、县台办、县旅游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科技局、县统计局、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县物价局、县环保局、县科协、县工业经济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路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残联、县农办、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供销联社、县农机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与计生局、县信访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人行、县农行、县财保公司、县建行、县人保公司、县烟草局、县农发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自来水公司、县电力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一中、县民族中学、县职业中学。

 

 

 

附件二: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程序

责任

部门

1

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1)    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

(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工作职责。

 

 

 

 

2

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       组成部门;

(2)       职能、工作分工、网站;

(3)       办事规程。

 

 

 

 

3

规范性文件

本级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       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十一五规划等);

(2)       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3)       政府工作报告等。

 

 

 

 

5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       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       年度决算报告;

(3)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4)       各类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5)       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6

人事任免事项

(1)       人事任免信息;

(2)       公务员培训。

 

 

 

 

7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实施情况;

(2)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3)       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

(4)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8

农村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9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       办理生育服务证及落实节育措施情况

(2)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3)       奖励扶助、法定奖励、贡献奖励情况

(4)       成才、安居、保障、幸福工程执行情况。

 

 

 

 

附件三:

县直机关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程序

责任

部门

1

机构职能类

(1)       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

(2)       职能、股室分工;

(3)       下属机构。

 

 

 

 

2

法律依据类

(1)       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

(2)       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

(3)       涉及本部门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 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

发展规划类

(1)       部门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2)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4

行政执法类

1)行政许可事项;(2)行政处罚事项;

3)行政征收事项;(4)行政强制事项;

5)行政审批事项;(6)行政备案事项;

7行政裁决事项;(8)行政给付事项等。

 

 

 

 

5

便民服务类

(1)       便民服务承诺;

(2)       相关业务及政策法规查询服务;

(3)       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系方式。

 

 

 

 

6

工作动态类

本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7

其他

(1)       突发事件以及处理情况;

(2)       及时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填表说明:

1、公开内容栏:既要全面反映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又要做相应归纳和概括,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行政执法类和便民服务类必须将有关项目逐一列明。

2、公开形式栏:填写该项公开内容具体是采用何种形式公开。例如采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网络、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一种或多种形式。

3、公开时限栏:填写该项公开内容是属长期公开、及时公开、随时公开还是其他具体时限。

4、公开程序栏:填写该项公开信息是经过何种程序审核后公开。

5、责任部门栏:填写该项内容是具体由本单位哪个科室负责公开。

附件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

XXXX(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xxxx(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 (办公地址如:xx()xxxx)或是到县档案局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xxxx(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 (办公地址如:xx()xxxx)或是到县档案局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wwwxxxx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xx();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745xxxxxxx

本机关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本机关xx();办公地址如:xx()xxxx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745xxxxxxx;传真号码:0745xxxxxxx;电子邮件: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

●受理程序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五,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 wwwxxxx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45xxxxxxx,办公地址如:xx()xxxx号,邮编:xxxxxx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五: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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