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非公司法人企业登记
内资非公司法人企业登记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二、审批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三、开业登记申报材料:
1、 开业登记注册委托书;
2、 《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申请书》;
3、 申请报告;
4、 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 企业组织章程;
6、 验资报告;
7、 法定代表人的履历表;
8、 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9、 住所证明(场地使用权属证明及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10、 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11、 涉及行业审批项目应提交行业审批文件;
12、 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变更登记申报材料:
1、 变更委托书;
2、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 申请报告;
4、 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关的资料;
(1) 变更名称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和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 变更企业住所的需提交企业住所证明(场地使用权属证明及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3)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审批的项目应提交行业审批文件;
(4) 变更注册资金应提交验资报告;
(5) 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主管部门的任免文件和法定代表履历表;
5、 营业执照正、副本;
6、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材料。
五、注销登记申报材料:
1、 注销登记委托书;
2、 申请报告;
3、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表》;
4、 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审批机关文件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有效文件;
5、 清理债务完结证明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文件;
6、 执照正、副本,公章;
7、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