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指南

麻阳政府门户网站 www.nvzwg.com 2013年08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

新成立的组织机构应在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三十天内,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申办时须提交:

1、下列资格证照之一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副本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注:外商投资企业还需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机关成立的批准文件(“三定”方案)及复印件各一份;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副本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副本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其它组织机构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法人为外籍人,需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以上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楚,复印纸张统一用A4规格,如复印不清楚或提交资料不全,均不给予受理;资料供我单位存档使用,不再退还,填表时需用水性笔,不得涂抹。

 

来源:县质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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