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麻阳政府门户网站 www.nvzwg.com 2012年07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事项类别

承诺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对象

公民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10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8号公布,自200451日起施行)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驾驶证工本费10元;汽车考试费600元;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400

收费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一)年龄条件: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许可程序

(一)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说明理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不具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并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记录查询结果后,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

(二)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三)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四)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准考证明》。

(五)受理岗核发《准考证明》;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经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六)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七)档案管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确认查询结果,尚未完成查询的,完成查询;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八)业务领导岗审核。

(九)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十)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收回《准考证明》;告知申请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

(十一)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符合规定的,装订、归档。

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业务咨询电话

0745582254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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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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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在暂住地居住的,要提供暂住证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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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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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1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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