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决算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司法局 作者: 2017年09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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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启动“七五”普法,开展法治麻阳建设和法制宣传;    

2、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刑事解教人员管理;    

3、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    

4、开展全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处理;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7、全面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8.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行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11个,共计12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927.29万元,比上年减少105.5万元,减少10.76%。总支出10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221.63万元,增加了22%。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927.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无非税收入。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支出1029.56万元中,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29.56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27.2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029.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221.63万元,增加了2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883.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城乡社区支出42.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2%,住房保障支出3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4%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29.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29.54万元增加0.02万元。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029.56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0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66%,日常公用经费32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34%。    

  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是年初预算48万元的7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是年初预算29万元的86.21%;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是年初预算19万元的52.63%。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规定范围之内,我单位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控制,细化报修审批程序。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主要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    

  八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 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63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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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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