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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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部门职责
1、启动“七五”普法,开展法治麻阳建设和法制宣传;
2、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刑事解教人员管理;
3、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
4、开展全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处理;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7、全面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8.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行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11个,共计12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927.29万元,比上年减少105.5万元,减少10.76%。总支出10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221.63万元,增加了22%。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927.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无非税收入。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支出1029.56万元中,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29.56万元。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27.2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029.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221.63万元,增加了2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883.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城乡社区支出42.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2%,住房保障支出3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4%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29.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29.54万元增加0.02万元。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029.56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0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66%,日常公用经费32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34%。
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是年初预算48万元的7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是年初预算29万元的86.21%;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是年初预算19万元的52.63%。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规定范围之内,我单位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控制,细化报修审批程序。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主要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
八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 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63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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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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