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铜矿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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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麻政办发(2009)17号《麻阳苗族自治县麻阳铜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有:1、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对辖区实行“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领导和管理辖区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协调辖区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2、负责辖区内党务、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共青团、妇联、侨联等。3、负责辖区范围内工业项目用地的选址定位、对外洽谈等工作。4、负责辖区内编制劳动人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5、负责辖区的各项创建和管理的工作协调检查。6、协助县建设局负责其他涉及辖区建设方面的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麻阳铜矿管理处是原麻阳铜矿关闭破产后,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我处设办公室1个,股室2个(社保办、计划生育办),共计3个职能股室。
二、铜矿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铜矿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总收入222.92万元,比上年减少24.01%,总支出210.72万元,比上年减少32.95%。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 年本年收入222.9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76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本年支出210.7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10.7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22.92万元,比上年减少24.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76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10.72万元,比上年减少32.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00.97万元,比上年减少36.05%。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1%;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9%;城乡社区支出56.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2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35%;住房公积金支出4.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1%。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00.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8.13万元增加12.82%,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18万元,较年初预算的66.13万元增长了28.81%;公用经费支出115.78万元,较年初预算112万元增长了3.34%。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9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5.3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5.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39%;公用经费11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61%。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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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支出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2万元,比去年增加0.14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比去年增加0.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费用,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47批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222.92万元的4.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10.72万元的4.63%。
(九)其他重要事项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78万元,比上年233.04万元减少50.32%,主要是加强了单位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制定了内部绩效管理办法,提高了行政运行效率。
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7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椅、电脑、数码相机、除湿机、食堂购冰柜等。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 2016年12月31日 ,本部门共有车辆1车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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