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说明

来源:单位供稿 作者: 2017年05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

一、? 关于殡葬管理有关政策精神  

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三是要大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环境。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员、干部带头为引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其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要科学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统筹确定殡葬基础设施数量、布局、规划和功能。要加大投入,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此外,要加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等方面的制度。  

二、? 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 殡仪馆建设情况。为革除丧葬陋习,提高县城管理  

水平,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于206年正式启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建馆地址位于高村镇学里社区羊角冲地段,占地20亩,由于资金短缺,于2009年修建了建筑面积为1472平方米的3个悼念厅后停工。2013年重新启动县殡仪馆建设,扩建了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的殡仪馆综合服务楼,完善了相关附属设施。具备了县城区综合治丧的基本条件。  

2、??? 公墓区建设情况。通过多次调研,麻阳公墓区初步  

确定选址在岩门镇黄双冲村拉王坡(磨田)处,并通过商讨把麻阳的公墓园命名为“福寿陵园”。现正在跟投资商洽谈建设陵园发展项目。  

三、? 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一条,主要就集中治丧、殡葬服务管理、规  

范埋葬、责任分工及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明确。一关于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规定。办法倡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宣传殡葬改革,引导公民文明节俭办丧事。划定了禁设灵堂区,禁设灵堂区内的丧事活动要集中在县殡仪馆举办。二是关于禁止乱建坟墓的规定。办法划定了禁葬区,明确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建设用地,文名山等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公路主干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河流堤坎附近和饮用水资源保护工区禁止乱埋乱葬或修建坟墓。三关于丧事活动的管理及费用。办法禁止在非指定地点搞讫水仪式,禁止送葬途中在城区抛撒冥纸、冥钞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对殡仪馆的收费项目按物价核定收取。办法还规范了殡葬设施、丧葬用品和管理,明确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责任等内容。  

四、? 意义和目的  

由于我县殡葬设施建设滞后,县城区丧葬设施建设滞  

后,县城区丧葬管理仍处于无序状态,丧事大操大办,送葬队伍庞大,还有乱搭盖、乱埋乱葬、乱建坟墓、讲排场、讲攀比等不文明行为。加强殡葬管理,出台我县殡葬管理办法,是搞好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土、森林和生态主环境的保护,事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水平,事关减轻群众负担奔小康的大局,事关我县城市化进程和改革开放发展的融化形象。  

五、? 行文过程  

办法由县民政局起草,并前后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到外地兄弟县考察,并通过通过网络、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并于 20151114日 召开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最后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严格把关。经查,文件行文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于2017421县长签署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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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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