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
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综合监管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发布全县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4、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5、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及其违法生产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情况;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8、负责《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与股室分工
(一)领导分工
李小平:局长 办公电话:0745-5824386
主持全面工作;
罗祖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办公电话:0745- 5824310
分管办公室、财务室、党风廉政、扶贫工作
刘伟:副局长 办公电话:0745-58238633
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职业健康工作
张晓春 :副局长 办公电话:0745-58238633
分管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满维超:总工程师 办公电话:0745-5827733
分管行政审批、技术法规培训、示范乡镇创建、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二)股室分工
办公室 主任:满维超 0745-5823210(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ly5930009@163.com
⑴承担县安委办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考核、考勤工作;
⑵负责机关文秘、机关车辆管理、机要、保密、后勤、接待等工作;
⑶负责省、市对县及县对各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
⑷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⑸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技术法规培训股和事故调查股)
股长:陈玉超 0745-5833170
⑴承担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⑵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和组织听证;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⑶承担创建示范乡镇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⑷依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县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市质监管、农机、环保、广电、气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上述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和参与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⑸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 股长:舒晓林 0745-5824723
⑴依法监督检查全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⑶指导、协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预防治监督工作;组织查处烟花爆竹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或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⑷完成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和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
⑸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 股长:滕军 0745-5828113
2.工作职责
⑴依法监督检查全县非煤矿山、地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⑵组织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指导、协调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查处上述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和参与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⑶完成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
⑷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股长:周喜友 0745-5825340
⑴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⑵组织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⑶依法查处上述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和参与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⑷完成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
⑸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行业安全监管股(加挂职业卫生股)
股长:黄前军 0745-5833027
⑴依法指导协调全县冶金、建材、盐业、机械、轻工、纺织、经科商粮、烟草、教育、民文体旅广、卫计、广电、贸易、仓储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和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
⑵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⑶依法查处上述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和参与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⑷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 财务股 股长:周美菊 0745--5850289
2.工作职责
⑴负责局机关财务、劳动工资、项目申报工作;
⑵负责安责险的推广协调工作;
⑶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档案、计生整理工作;
⑷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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